我国加强对皮革中甲醛残留量测定方法的研究
甲醛作为重要的化工材料被广泛应用于皮革加工工艺中,因此,皮革或皮革制品中可能或多或少残留有甲醛,这些甲醛一旦释放出来并达到一定浓度时,就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目前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性物质,在我国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单上甲醛高居第二位,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对皮革制品中的甲醛含量进行了限制。如法国规定直接跟皮肤接触的皮革制品中甲醛残留量不得超过 200ppm ;德国和奥地利规定甲醛残留量不得超过150ppm;日本规定不直接跟皮肤接触的皮革制品中甲醛残留量不得超过400ppm,对婴儿不得超过20ppm等。
为适应地区日益增长的出口皮革产品检测甲醛残留量的需要,也为了保证出口皮革产品甲醛含量能符合进口国的要求,针对我国还没有出台皮革及其制品中甲醛含量测定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现状,地方检验检疫局一方面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按照国际标准的要求或合同约定的方法对出口皮革中的甲醛项目进行检测;另一方面,为了提高检测水平,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皮革中甲醛测定条件的研究,详细考察了各种测试条件如不同萃取剂、不同萃取剂用量、萃取时间、显色时间、反应温度、反应时间等检测条件对甲醛测定结果的影响。实验发现,不同的检测条件影响测试结果,有些测试条件对测试结果的影响相当大,导致测试结果相差几倍甚至十几倍。其中反应温度对甲醛测定的影响非常大,随着反应温度的上升,甲醛的检出量成倍增长。实验结果表明,皮革中甲醛的检测结果跟具体检测方法密切相关,不同的检测方法导致不同的检测结果,且得到的检测结果之间没有可比性。
通过上述研究,检验检疫人员不但有效地掌握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先进标准来检测进出口皮革及其制品中甲醛残留量的技术,而且通过研究,详细掌握了影响皮革中甲醛检测结果的关键因素,从而有助于提高甲醛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保证我国皮革行业有足够的技术能力适应不同进口国对皮革中甲醛残留量检测的要求。
|